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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文件及评标报告备案
办理对象:招标机构
办理依据:《招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标法》、《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一、招标机构将要报送的备案资料用电子文档从“中国国际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提交机电处,并将书面纸质材料送到商务厅12楼政务大厅办公室。
备案资料:
1、招标文件;
2、评审专家组审核意见(原始资料);
3、招标文件最终修改部分;
4、招标机构送审函。
二、机电处在收到备案资料三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国际招标网函复招标机构;
三、评标公示期:
1、招标机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将《评标报告》送至机电处;
2、在公示期内评标结果若无质疑,公示期结束后该评标结果自动生效并进行公示结果公告。
3、机电处在公示结果公告后三日内通过招标网出具《评标结果备案通知》。招标机构凭《评标结果备案通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结果在网上通知其他投标人。
四、进口用户单位凭“中标通知书”原件到省商务厅办“自动许可证”。
五、监督:厅监察室 电话:(0731)2287167、2287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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