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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
办理对象:进口用户单位
办理依据:国务院2001年第332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第七条
办理费用:30元(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自动进口许可证》工本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湘价费(2003)70号]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一、进口用户网上注册:
1、申请进口用户单位登录商务部授权网站“中国国际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进入“机电产品进口网上申报区”,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注册表提交;
2、打印注册表一式二份,带注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省商务厅机电处加盖公章。
3、注册表盖章后寄给“中国国际招标网”,按网站交费要求交费;
4、待网站注册成功,告之“用户名、密码”后,即可进行网上进口许可证申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二、受理:
(一)进口用户单位从网上将需申报的数据提交,商务厅机电处在收到电子数据后,即算受理。进口用户直接从网上查询受理结果(网上会提示领证地点或还需补充的材料和回复意见)。
(二)领取旧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须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表。(把网上的申请表下载打印后盖单位印章)
2、申请报告。报告中应详细写明企业的基本情况,生产情况,尤其是进口该设备的情况:用途、生产制造日期、使用年限、现在状况等,如生产制造日期较早,必须说出特殊解释说明。
3、商检局的“进口旧机电产品拟备案工作联系单”。
4、设备检测说明。必须出具相关检测机构(国家检验检疫机构)或设备供应商提供的检测说明报告,内容包括该设备的生产制造日期、使用年限、现在状况等。如有检验备案书,须提供。
5、企业的营业执照,批准证书(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原件和复印。
6、属于以下情况的必须提供:
工程用途类机械设备:必须提供施工单位承包工程的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进口设备:提供进口设备清单,有关部门的批复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印刷行业类:提供印刷行业或特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
三、发证:企业把有“批准编号”(如:4300-200X-XXX)的申请表格下载自行打印,盖好进口用户章后,凭原件到省商务厅十二楼政务大厅领取“自动进口许可证”。
四、监督:厅监察室 电话:(0731)2287167、2287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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