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南 省 商 务 厅 文 件
湘商机科〔2008〕9号
湖南省商务厅关于组团参加高交会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局、各有关企业:
第十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高交会)将于今年10月12日至17日在深圳市举办。按照省委、省政府推进新型工业化、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和产业招商、专题招商的要求,本届高交会我省将以“电子信息产业”为主题,以我省产业转移重要承接地为载体,重点展示我省电子信息行业和产业园区优势企业、优势产品、电子信息领域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并在高交会上举办“湖南省情暨电子信息产业招商推介会”。通过此次活动,大力推介湖南省电子信息产业,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宣传我省投资环境与优惠政策。通过开展电子信息产业专题招商引资活动,着力引进一批战略投资者、重大项目及配套企业。
本届高交会由省人民政府主办,省商务厅、省信息产业厅、省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承办,代表团由省商务厅统一组团。为了做好本届高交会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展参会准备工作
1、各市州尽快落实电子信息产业参展企业,参展报名表(见附件)于2008年8月15日前上报省商务厅(机电科技处)。展览将统一布展,以达到宣传重点企业形象、推荐产品的目的。
2、各单位要积极组织有关企业、客商参加10月12日举行的“湖南省情暨电子信息产业招商推介会”。
3、各产业转移承接地(即岳阳、益阳、永州、郴州)要积极组团,统一组织相关企业和专业园区参展参会。
4、计划设立电子信息产业专业园区的市州,要着力加大承接产业转移和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条件成熟的可以举办市州(园区)专题推介招商活动,活动方案报省商务厅备案。
二、资料准备工作
1、请各市州督促参展企业准备好参展资料和样品,资料包括文字资料(100字左右,中英文对照)、图片资料(企业整体形象照片、生产线或生产车间照片、产品照片等3-5幅)。
2、各产业转移承接地展示资料,包括政策、情况介绍(1000字左右,中英文对照)、图片资料(3-5幅)。
3、各单位参展人员名单(单位、姓名、职务),照片(电子版,不大于50K的jpg格式),以办理高交会证件。
以上资料请于2008年8月25日前上报省商务厅(机电科技处)。三、费用安排:
各参展市州、企业的展览摊位费、布展费由省商务厅承担,各单位食宿费自理。
四、 联系方式:
湖南省商务厅机电科技处:
王焕林 0731-2287081, 李蔚青 0731-2287199,
张 刚 0731-2287171
传真: 0731-2296147
二OO八年八月八日
主题词:高交会 通知
湖南省商务厅办公室 2008年8月12日印发
附件
参展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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